JAZZ , Food and Byja

2008/06/12

看保釣,認識國際海洋法

分類於 心情記事 — kevine @ 23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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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的新聞中,出現了這一段話
蔡明耀表示,「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一個官員,打電話給我,他說我們的船,我們的巡邏艇要進入12海浬,希望我們的船不要進入,不要讓事情更為複雜,我只是告訴他(海巡署),請他們們暫時不要進入12海浬的地區,就在12海浬附近待命。」

為何日本會要求我們的船,不要進入十二海浬?十二海理事個什麼樣的魔術數字?
有何不可侵犯?

我們先來看一下,下面這張圖


沿著海岸先有一條所謂的領海基線(baseline),沿著領海基線往外推12海浬就是所謂的領海(territorial Waters)。領海基線以內是所謂的內水(internal Wafers)

外國船隻,進入他國領海;是有所謂的無害通行權的。也就是說,在不下錨,不停留的狀況之下,直接通過他國的領海;但是,不包含軍艦。

好了,讓我們回過投來看看今天的故事;代表國家主權的海巡署巡防艦,到了偉大保釣馬政府宣稱是自己國家領土的釣魚台十二海浬以內,居然在日本的外交官的恐嚇之下,自動退出12海浬以外;這是一件非常非常嚴重的事情。
嚴重在哪?嚴重在整個過程中,日本海上自衛隊的船艦是在12海浬以內,我國的巡防艦,卻在外交斡旋之下退出12海浬之外;這樣的行為在告訴日本及全世界,台灣政府『承認』日本國對釣魚台的主權,所以在雙方武裝船艦都位於釣魚台12海浬以內的狀況下,自動退出到12海浬之外。

在這類的國際海洋疆界爭議中,一旦退讓,就不太有機會再贏回來;就算要告上國際法庭,這次事件將會成為重要的證據,證明台灣政府對日本主權的承認與尊重。這是馬政府執政不滿一個月以來最重大的失誤,這要比韓國的美國牛肉嚴重太多了,難道只辭一個蔡名耀就想混過去嗎?

2 則留言 »

  1. 釣魚台.尖閣諸島.馬英九…

    文章參考:
    http://kevine.wordpress.com/2008/06/12/%e7%9c%8b%e4%bf%9d%e9%87%a3%ef%bc%8c%e8%aa%8d%e8%ad%98%e5%9c%8b%e9%9a%9b%e6%b5%b7%e6%b4%8b%e6%b3%95/trackback/
    這個人是流亡政府中華民國的總統,由765萬臺灣人選出.但.台灣人…

    引用 由 無國之民。台灣人依然被殖民著,不屬於任何國家也不被國際承認 — 2008/06/13 @ 09:50 | 回覆

  2. 6/13 補充

    1.無害通行必須直線通過,不得逗留;如果蛇行,很難被認定是無害通行。
    2.漁船的無害通行權一般很難被認定,究竟是通過或是作業很難界定。
    3.釣魚台為無人島,一般沒有兩百海浬的經濟海域;至少24海浬外就一定可以補魚。

    Comment 由 kevine — 2008/06/13 @ 10:19 | 回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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