聽到苗栗通霄的馬家莊要花五千萬台幣建馬糞奮館,身為一個每天通車經過通霄的過路人,我舉雙手贊成。
五千萬台幣有多少,讓我們先來了解一下。
五千萬新台幣,可以讓一萬的學童,吃一年的營養午餐(響應營養午餐幣運動)
五千萬新台幣,可以買兩萬頂賑災帳篷給四川或是緬甸的災民
五千萬新台幣,大約是撿方認定馬英九納入口袋的特之費的4.5倍。
五千萬新台幣,大約是一般小老百姓92.5年的所得。(台灣國民所得為18000美金,約為54萬台幣)
所以,聽劉縣長說,馬總統並不反對興建馬奮館;即使在物價高漲,很多弱勢的小朋友餓肚子的今天。
既然英明神武的馬總統都不反對,那我也就贊成囉,反正馬總統說,他們現在完全執政;負完全的責任。
不過呢,馬奮館中應該要把馬總統的學經歷都講的清楚一點,讓大家有所學習!
特別是這段,在wikipedia消失的一段。
美國波士頓第一銀行法律顧問
(1980年-1981年)
美國紐約華爾街柯爾迪茲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
(1981年)
美國馬里蘭大學法學院研究顧問
(1981年)
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
(1981年-1988年)
這是馬總統在1980年拿到博士學位以後的前四份工作。
大家有沒有注意到什麼?馬先生(吳伯雄都這樣叫他啊)在短短兩年內,換了四份工作
就算他是在1980年的一月份畢業;1981年的12月才回台接任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。
那前三份工作平均也只做了八個月!
天~~只有八個月!
這簡直就是草莓族的行為嘛~
然後回台,第一份工作就是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,時年三十一歲。
這未免也太英明神武了吧!
這個部分,一定要在馬糞館中好好交代一下的,您說是不~
PS :為何不直接叫馬屎館就好了!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