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月 30, 2008
六月 28, 2008
六月 26, 2008
龍井野百合聖地探勘
聽說這個地方有野百合,去年來得時候已經是末尾了
只看到幾朵殘花,而且路況不是很好,我的小喜美硬闖進來還受了點小傷。
所以,今年就不開車進去了,騎我的腳踏車(登山車)去逛逛。

從清水走省道到沙鹿,然後沿著中棲路上山;到遊園路右轉,這一路都是上坡
天氣又熱,到了山上趕緊進小七去補充水份,
六月 22, 2008
兩鐵好望角之旅

在不久之前,來了一次小折+火車之旅
先是搭火車到後龍站,然後,沿著126線道接西濱:然後沿著西濱到龍港
在龍港繞繞之後上好望角。
下滑白砂屯,沿著海邊騎車,好不愜意。
最後在新埔站上車,回到清水。
(更多…)
六月 19, 2008
中華民國的領土?

看到這個新聞,我只想提醒馬總統;中華民國的領土不是只有釣魚台
中華民國北起薩彥嶺脊,南至曾母暗沙,東至烏蘇里江及黑龍江匯流處,西至帕米爾高原的噴赤河。
我想請問馬總統:除了台灣及釣魚台之外的中華民國領土被侵佔了,都不用管了?
六月 16, 2008
看保釣,認識國際海洋法(續)

1.為何是24海浬?
因為是12海浬的領海+12海浬的連接區。
2.這樣宣示主權的作為有意義嗎?
一點意義都沒有,從海釣船與日艦碰撞事件來看;日本的海巡艦艇是經常性的巡邏該海域。
已經是該海域的有效佔領者,再加上幾次台灣政府尊重主權行為,可以說在國際法上該海域已屬日本。
反正宣揚愛國主義,永遠都是無能政府轉移焦點的有效作為。
3.對釣魚台海域,我國還可以主張什麼?
就目前的情勢看來,我國可以就『釣魚台海域是台灣漁民的傳統漁場』這點與日方進行談判
但是,並沒有太多的籌碼可談;只是可以就這點提出異議。
然後,還有這個新聞

4.領海的話,有絕對的司法管轄權嗎?
沒有,只有內水有絕對司法管轄權。領海的話是部分司法管轄權。
5.講那麼多都是廢話,中華民國根本就不是聯合國國際海洋公約的簽約國。
根本就只是喊爽的。
好啦!不管那些台版的糞糞如何每天耍寶,我們還是從這當中學到了一些東西。
不過,我覺得很諷刺的是,對竊據整個中國大陸的中國共產黨可以擱置爭議,可以和談;完全無視於對台的成千上百顆飛彈。然後為了一個小小的釣魚台的日本,可以不惜一戰;這是那門子的邏輯?
所以,藍丁的腦袋果然是很難以理解的。
六月 13, 2008
六月 12, 2008
看保釣,認識國際海洋法
今天的新聞中,出現了這一段話
蔡明耀表示,「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一個官員,打電話給我,他說我們的船,我們的巡邏艇要進入12海浬,希望我們的船不要進入,不要讓事情更為複雜,我只是告訴他(海巡署),請他們們暫時不要進入12海浬的地區,就在12海浬附近待命。」
為何日本會要求我們的船,不要進入十二海浬?十二海理事個什麼樣的魔術數字?
有何不可侵犯?
我們先來看一下,下面這張圖

沿著海岸先有一條所謂的領海基線(baseline),沿著領海基線往外推12海浬就是所謂的領海(territorial Waters)。領海基線以內是所謂的內水(internal Wafers)
外國船隻,進入他國領海;是有所謂的無害通行權的。也就是說,在不下錨,不停留的狀況之下,直接通過他國的領海;但是,不包含軍艦。
好了,讓我們回過投來看看今天的故事;代表國家主權的海巡署巡防艦,到了偉大保釣馬政府宣稱是自己國家領土的釣魚台十二海浬以內,居然在日本的外交官的恐嚇之下,自動退出12海浬以外;這是一件非常非常嚴重的事情。
嚴重在哪?嚴重在整個過程中,日本海上自衛隊的船艦是在12海浬以內,我國的巡防艦,卻在外交斡旋之下退出12海浬之外;這樣的行為在告訴日本及全世界,台灣政府『承認』日本國對釣魚台的主權,所以在雙方武裝船艦都位於釣魚台12海浬以內的狀況下,自動退出到12海浬之外。
在這類的國際海洋疆界爭議中,一旦退讓,就不太有機會再贏回來;就算要告上國際法庭,這次事件將會成為重要的證據,證明台灣政府對日本主權的承認與尊重。這是馬政府執政不滿一個月以來最重大的失誤,這要比韓國的美國牛肉嚴重太多了,難道只辭一個蔡名耀就想混過去嗎?
六月 11, 2008
ISO 3200初嘗試
那天,在某家餐廳;燈光是我最討厭的黃色省電燈泡。
在面紙白平衡大法之後,用ISO3200來亂拍一下
結果,出乎意料之外的好!

這樣的效果,雖不致於比之前D200的ISO800來得好,但是,絕對比D200的ISO1600好很多!
在某些不能開閃燈的場合,這樣也可以勉強一用了。
好望角-貨列
位於苗栗後龍的好望角真是個不錯的地方,可以遠眺後龍溪口
騎單車的可以來練練腿力,火車迷也可以來拍拍火車!
聽說這邊還是電影練習曲的拍攝場景之一,不過我沒看過電影
所以也不太清楚!

我剛到的時候,剛好有貨列經過,在來不及換鏡頭的情況下
只好用12-24硬上了!













